110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申請停修課程作業說明
一、 申請時間:111.4.25(星期一)上午10:00至111.
※務請審慎確認欲停修科目後再點選確定停修,經學生點選確定後,
二、 注意事項:
1. 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二科為限(理論課與實習課於開課時已設定互相搭
2. 學生於學期中申請停修之課程(含重補修所對應之科目)不得參加該
3. 網頁申請操作步驟及規定請參閱附件檔「申請停修課程說明」及「國
教務處課務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