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乘本校「111年度公車接駁(兩校區往返)服務」注意事項
一、111年9月30日前,新生若尚未取得學生證一卡通,搭乘苗
二、111年10月1日起,同學未攜帶或持有本校學生證一卡通或
三、若需搭乘本校接駁專車、延長專車及5815編號路線公車時,
四、各班專車及延長專車,僅於平日行駛;另5815公車往返苗栗
五、【苗栗火車站】候車處遷移至苗栗火車站前站左前方之公車臨停
交通車承辦人:吳佩環
分 機:037-381320
信 箱:alice43280@nuu.edu.tw
總務處 事務營繕組敬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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